相同点:两位医家都认为“相火”妄动则为元气之贼,妄动的相火会耗损人体之元气。
不同点:
李杲的“相火”实指阴火,即内伤热中。李氏云:“既脾胃气衰,元气不足,而心火独盛。心火者,阴火也,起于下焦,其系于心。心不主令,相火代之。相火,下焦包络之火,元气之贼也。”因此,就阴火之源而言,又当求诸于心肾和相火,此相火实指已化为邪火的阴火,是为“元气之贼”,李氏得出“火与元气不两立,一胜则一负”。元气不足则阴火亢盛,元气充盛则阴火自然收敛。李氏“相火”的病机为阳气不升,伏留化火;津伤血弱,内燥化火;谷气下流,郁而化火;心君不宁,化而为火。针对不同的病机提出了不同的治法即甘温除热法,升阳散火法,升阳除湿法等。
朱丹溪:朱氏认为:“(肝、肾)二脏皆有相火,而其系上属于心。心,君火也。为物所感则心动,心动则相火亦动”。朱氏将“相火”寄于肝肾二部,肝属木而肾属火,肝藏血而肾藏精,肝肾之精为相火的物质基础。朱氏认为相火有两重性,其生理特性为生命活动的原动力,起有推动,维持和延续人体生命活动的重要作用;在情欲刺激状态下妄动的相火,属于病理状态,它能直接耗损寄存于肝肾中阴精和元气,对人体健康危害大。丹溪的相火论,是其阳有余阴不足论、滋阴降火即养阴抑阳诸法的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