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管理建议书大多不作为审计约定项目的内容。从性质上看,管理建议书既不是审计的委托事项,也不是承接会计、咨询业务的报告,而是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一种纯粹的服务。
管理建议书所提出的问题及改进建议不具有公证性和强制性,主要作用表现有两个方面:一方面,通过管理建议书,可以针对内部控制弱点,提供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改进会计工作,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参考意见。这种意见最及时、最有效,能促使被审计单位注意加强控制,改善工作,以防止弊端的发生。另一方面,注册会计师借助管理建议书,事先提出了改进建议,可以把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减少到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