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内容来看,行政诉讼证据具有技术性和广泛性。
所谓技术性是指行政诉讼证据往往是涉及某一行业科学技术的事实材料。所谓广泛性是指行政诉讼证据涉及的行业领域广泛,而且每个行业的证据都有各自的特点。
(2)从作用来看,行政诉讼证据具有审查性和方向性。
所谓审查性是指行政诉讼证据是用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在种类和内容方面与具体的行政行为的证据重合。
所谓方向性是行政诉讼证据有的用来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而有的是用来证明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3)从时间上来看,行政诉讼证据具有即时性和将来性。
所谓即时性是指行政诉讼证据具有很强的时间性,行政机关必须在事件发生的现场进行调查收集,否则就不可能收集到相应的证据。所谓将来性是指行政诉讼证据往往用来证明将来的影响长远的行政事项。
(4)从审查判断来看,行政诉讼证据具有明显的自由裁量性。所谓自由裁量性是指人民法院在审查判断行政诉讼证据时客观上可以自主选择,没有严格的标准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