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卡行指定机构会计柜台受理以龙卡商务卡持卡单位为还款责任人办理的全额还款,不受理龙卡商务卡持卡人以个人名义办理的还款;
(2)审核相关结算凭证:是否在“收款人”栏注明单位名称,“用途”栏是否注明“商务卡还款”或“商务卡购汇还款”;
(3)审核“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商务卡还款通知书”(以下简称还款通知书)的单位名称与相关结算凭证上的收、付单位名称是否一致;单位汇总“应还款金额”与相关结算凭证上的金额是否一致,并将“还款通知书”作凭证附件;
(4)对于首次采用人民币购汇还款的,应要求龙卡商务卡持卡单位填写“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商务卡补购汇申请书”,审核无误后传真至总行信用卡中心(021-68490587),并将原件邮寄到总行信用卡中心会计结算部(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900号34楼G座,邮政编码:200120)。
(简答题)
柜员如何受理龙卡商务卡还款?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