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煤气着火事故后,不能盲目冒险处理。应由事故单位、消防队和煤气防护站共同组成事故处理指挥部。指挥部必须慎重、准确、迅速地做出事故处理方案。一切参加急救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严防事故扩大。
5.1处理煤气着火事故的具体方法是:
(1)凡发生煤气着火事故,应立即通知煤气防护站到现场急救,同时通知消防队到现场急救;
(2)煤气管道直径在¢100mm以下的,可直接关闭煤气开闭器熄火。因为在这样组的管道不会由于压力下降而产生回火爆炸;
(3)煤气管道直径在¢100mm以上的,应安设压力表,根据压力逐渐关小开闭器,降低着火处的煤气压力,或根据火苗长短逐渐关小开闭器,降低煤气压力,但煤气压力不得低于100Pa。严禁突然完全关闭煤气开闭器或封水封,以防回火爆炸;
(4)当煤气着火事故时间长,煤气设备烧红时,不得用水骤然冷却,以防管道变形和断裂;
(5)如果着火发生在管道内部,则应关闭所有放散管,封闭人孔,通入蒸汽灭火。
5.2处理煤气着火事故,应注意以下两点:一是煤气开闭器、压力表、蒸汽或氮气管头等指派专人看管和操作;二是管道内部着火,在封闭人孔前,必须确认管道内部着火,在封闭人孔前,必须确认管道内部没有火方可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