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道通畅者,需保护颈椎,并同时需确保干预措施不会阻碍病人的呼吸。若气道已出现局部或全面阻塞,应先将病人仰卧平放,保护颈椎,开放气道,清除口中异物或呕吐物。
(1)、颌面部损伤的气道处理:颌面部严重创伤需要立即行气管插管保护气道,注意保证吸引装置能正常使用,并应在创伤后早期进行处理。
(2)喉及气管的损伤的气道建立:
①颈部和可疑颈椎损伤:可采用托颌法或拾颌法、吸引及放置口鼻咽通气道等方法进行初期处理,而后经口插管,或采用人工直线轴向稳定技术将颈置于中立位,经鼻盲插。
②喉损伤:通常应选择声门下的气道开放技术。
③气管损伤:在支气管镜直视下气管插管;对于插管失败者,可在局麻下行经皮气管穿刺置管或行气管切开术。
(简答题)
简述创伤气道的建立。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