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火灾现场勘验人员应当对现场中的尸体进行表面观察,主要内容是尸体的位置、姿态、损伤、烧损特征、烧损程度、生活反应、衣着等,做好勘验记录。
(2)火灾现场勘验发现火灾场所有自动消防设施、监控设备等,勘验人员应当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相关的信息资料。
(3)在起火部位未确定或中心现场火前原始情况不清楚时,一般不得进行全面扒掘。
(4)勘验过程中,勘验人员应随时与询问人员保持联系,结合询问反映的情况适时讨论分析,以便确定下一步勘验的重点。
(5)重要物品在确定提取前应注意保持原位原貌,中心现场清理出的灰烬应单独存放,以便需要时复勘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