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霍恩二原则表现出一定的解释力,尤其是语用分工论。
⑵Grice的“四准则”主要是研究特殊会话含义,是以违反“四准则”中的一个或多个准则,再结合语境而推导出话语的特殊会话含意,而对一般会话含义却不注重,其中包括故意违反量的准则、质的准则、相关准则和方式准则而推导出的特殊会话含义。而对于一般会话含义研究甚少。Levinson的三原则既注重特殊会话含义,更注重一般会话含义,其“三原则”中数量原则和信息原则推导出来的都是一般会话含义。
⑶格氏理论过于概括化和抽象化,而Levinson的理论则较具体化。Levinson在其原则中,则给出了较为具体的概念,如数量原则中引入了数理逻辑的方法,即荷恩等级关系,指出“强项蕴涵弱项,弱项否定强项”。 另外,Levinson还规定,当数量原则、信息原则和方式原则有矛盾时,这三个原则的运用次序是:数量原则>方式原则>信息原则。
⑷Grice的合作原则解释了会话含义的存在,但并未建构会话含义的理性推导机制:而Levinson则对会话含义推导的可能性作了详细说明。Levinson的语用推导较Grice的更具体、详细和理牲。
(简答题)
参阅相关文献,说明霍恩二原则、莱文森三原则的优势。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