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概念外国在华领事裁判制度,是指外国在中国的侨民成为民事或刑事诉讼的被告时,不受中国法律调整,也不受中国法庭管辖,而由其本国领事按其本国法律裁判的特别规则。该项制度严重破坏了中国的司法主权。
⑵主要内容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取得领事裁判权,始于道光二十三年六月二十五日(1843年7月22日)签订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和同年八月十五日(10月8日)签订的中英《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即《虎门条约》)。
《五口通商章程》规定:凡中国人和英国人在通商口岸“交涉诉讼”,“其英人如何科罪”,”“发给管事官(即领事)照办”。根据这一规定,英国首先在五个通商口岸取得了领事裁判权。随后签订的《虎门条约》又补充规定:英国人违背禁约,“擅到内地远游者”,也要交“英国管事官依情处罪”,中国人“不得擅自殴打伤害,致伤和好”。这样,又将领事裁判权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了内地。
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中美《望厦条约》更把这项司法特权进一步推广到中国境内的各个地区,规定:美国人与美国人、美国人与其他外国人,如在中国境内发生法律纠纷时,中国官员均不得过问。此后,俄、法、日、德、比等资本主义国家纷纷效法英、美,先后在中国攫取了领事裁判权。
(简答题)
外国在华领事裁判制度。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单选题)
清末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制度中设有一种特殊的审判机构,即“会审公廨”。下列关于这一机构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
(简答题)
简述外国对华领事裁判权的主要内容。
(判断题)
对于领事婚姻,我国实行对等原则,外国使领馆在我国不举办领事婚姻的,我国在该国也不举办领事婚姻.
(单选题)
解放初期,我国对于外国人在华企业国籍的认定,依照().
(判断题)
我国承认领事婚姻制度,不承认领事离婚制度。
(单选题)
根据我国关于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的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判断题)
我国不承认领事婚姻制度。
(单选题)
某外国人受雇于北京大学,于1999年2月至1999年10月在华工作居住,在此期间,该外国人的下列哪些收入应当依据中国个人所得税法向我国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
(多选题)
某外国人受雇于北京大学,于1999年2月至2000年10月在华工作居住,在此期间,该外国人的下列哪些收入应当依据中国个人所得税法向我国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