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担保法》规定,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在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下,如果保证人有过错,依然需要承担或分担损失赔偿。由于保证合同无效,故保证人承担的这种赔偿责任不属于担保责任,而是一种缔约过失责任。
2、按照《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在任何情形下,债务人作为主合同下的义务人,都需要承担清偿主合同债务的法律责任。同时,债权人以及担保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或分担损失。
3、在主合同有效而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下,通常意味着债权人或保证人中至少有一方是有过错的,如果债权人、担保人都有过错的,则各承担一部分责任,其中,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