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政府筹资建设,或免费提供,或收取使用费。(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反垄断的需要)
②私人出资、定期收费补偿成本并适当盈利,或地方主管部门筹资、定期收费补偿成本。(地方性公路和桥梁)
③政府与民间共同投资的提供方式。(高速公路、集装箱码头及高新技术产业等)
④政府投资,法人团体经营运作。(港口、中小型机场)
⑤BOT方式:政府与私人资本签订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授权签约方的私人企业承担该基础设施的融资、建设和经营。即建设-经营-移交模式(发电厂、高速公路、能源开发、污水处理厂)
⑥TOT方式:通过出售现有投产项目在一定期限内的产权以获得资金来建设新项目的一种融资方式。
⑦ABS方式:以资产为支持的证券化,它是以项目所属的资产为基础,以该项目资产所能带来的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在资本的市场上发行高档证券来募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它一般需要银行及证券公司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