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或纠纷发生之后,以书面协议的形式约定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法院。协议管辖是诉讼民主的体现,表明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当事人处分权的尊重。
(1)协议管辖只适用于合同纠纷,当事人对合同以外的其他民事纠纷不得协议管辖。
(2)只适用于合同纠纷中的第一审案件,对于第二审案件以及再审案件不得以协议方式选择管辖法院。 (3)协议管辖所约定的法院需为法定范围内的法院,即需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或标的物所在地等与合同纠纷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中选择,而不能超出这一范围。
(4)协议管辖为要式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5)协议管辖不得违背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简答题)
国内民事诉讼中的协议管辖的条件有哪些?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