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内容:文头、主体文、文尾
(1)文头:包括发文机关、公文编号,文头位于文件首页上端,故又叫版头。发文机关要写全称或通用的简称,后加“文件”,如国务院文件公文编号有机关代号、年号、序号三部分组成缺一不可。如:“国发[1993]5号”。几个机关联合发文,只编主办单位的发文号,公文编号位于文件名称的正下方(字体相同)
(2)主体文: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标题是文件的眉头,位于正文上端,完整的标题应有发文件关,事由和公文种类三部分组成,如机密文件应在标题前左上侧标明密级。主送机关是文件的接受者,其位置一般在文件标题的左下方,顶格书写,正文在主送机关之后另一行空两个格书写。附件:位于正文之后,发文机关之前的左上方退两个写上“附件”并注明所附文件的全称。件数与形式。
(3)文尾:包括落款,抄报抄送机关,印制情况。落款要标明发文机关、日期、加盖公章、日期要写全年月日,并要写汉字,不得写阿拉伯数字,盖章是公文生效的标志,要盖在发文机关和年月日中间。“齐年盖章”落款位于附件的右下方。抄报机关是需要了解这份文件内容的上级机关。抄送机关是需要了解这份文件内容的平行部门或下级机关。抄送、抄报的位置在落款的左下方,顶格写,另外,公文指采用16开型,公文汉字一律从左到右横写横排,在左侧装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