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贷款用途划分为
1、周转贷款:是银行为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过程中周转性流动资金需求而发放的贷款,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周转的资金需要。
2、临时贷款:是指借款人为了解决因季节性、临时性资金需要而向银行申请的短期贷款,主要用于解决企业一次性进货的临时需要和弥补季节性支付资金不足。
3、透支贷款:一般是指银行允许其客户在约定的范围内(包括期限、额度等)超过其存款余额开出支票并予以兑付的一种贷款方式。
4、结算贷款:是银行对借款人因在途结算资金占用而发放的贷款。发放结算贷款的条件:只有使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形成发出商品在途资金的占用,才能发放结算贷款;企业申请办理结算贷款,必须向银行提交有关运输部门的货运单或购货单位的提货单,证明企业确已按合同发货;企业按合同发货后,必须在三日内向开户银行办理托收,才能办理托收承付结算贷款。
(二)其他短期贷款
1、存货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其存货或商品作为担保、抵押品向银行申请的贷款,是银行短期商业抵押贷款中的一种。
2、应收账款贷款:是指借款人把应收账款作为抵押品而向银行申请的贷款,也即借款人把其应收账款出售给银行,从而获得融通资金。
3、股票(债券、存单)质押贷款:也即有价证券贷款,是借款人以其所持有的有价证券,如股票、债券、存单等作为质物向银行申请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