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罗马的混合政体跳出了“君主政体—暴君政体—贵族政体—寡头政体—民主政体—暴民政体„„”的循环怪圈,将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的三种因素相混合,使这三种因素得到了精确的调整并且恰好处于平衡状态。
2)罗马人的政治智慧就在于,他们使君主、贵族和民主这三种政体因素实现了最佳组合,使这种权力既互相钳制,又互相支持和合作,从而使得这种力量中的任何一种都不是绝对的。这种混合政体“集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的优点于一身,又不使其中任何一个原则过分膨胀,从而蜕变为自己的对立面。每一种力量都被其他两个所抵消,任何一个都不能压倒和超过其他力量。因此,这个政体能够保持长时间的均衡状态”。
3)罗马混合政体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所设计、所主张的混合政体有所不同,除了包含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所希求达到的那种含义之外,还包含着在国家政治权力内部如何实现平衡与互相制约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