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1947年法国的教育改革力宋,它以“现代化”、“民主化”为目标,提出了六条教改原则:
(1)要求一切儿童都应受到教育。
(2)无论知识分子还是一般劳动者都应享有一样的尊严。
(3)儿童和成人都有平等的教育权利。
(4)建立指导原则,设置专门教师指导在校生的学习、就业等问题。
(5)根据个人才能、社会需要等,将学生分为各种类型,在一定文化教育基础上对其进行专门化教育。
(6)青年离校后要继续接受社会教育。
这六条原则的制定对法国当时的教育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对于法国以后的教育改革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