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火工矫正中,一般应掌握以下一些原则:
(1)板厚小于5mm的,宜用木锤敲击,用力不可过猛,以防产生锤痕。
(2)在矫正数幅毗邻并列板的变形时,应间隔一幅进行。这样间隔幅度内的变形挠度因相邻板幅的收缩而减小,以利加速矫正。且应先从钢性较大的结构开始矫正。
(3)加热处从变形最低处开始,顺次向变形较大处移动。
(4)加热的温度要超过600℃,使钢材进入塑性变形范围,但要小于900℃。当加热温度超过900℃时,会使钢材品粒粗大,钢材性能将显著降低,且在这一温度下急冷,可能出现淬火组织,这种现象称为“过热”。
(5)当一次加热未达到目的时,待冷却后可进行第二次加热,但不宜超过三次,否则将使钢材表面质量恶化,性能下降,此种现象称为“过烧”。
(6)对一般船用钢材,矫形时可用水急冷促其收缩。对低碳钢,加热温度在900℃以下时可用水急冷,低合金钢在850℃以下时可用水急冷,“902”钢材则应控制在700℃以下时可用水急冷。
(简答题)
火工矫正时有哪些要求?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