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中应减少施工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工程结束后,对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必须全部清除。塔吊基础是遗留在士地中的固体废弃物之一,清除时费工费力。有条件的施工现场可采用拆卸式塔吊基础,以减少地下固体废弃物的产生;
(2)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3)建筑垃圾是主要的固体废弃物,其主要物质是:土、渣土、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剔凿结构时产生的砖石和混凝土碎块、打桩截下的钢筋混凝土桩头、金属、竹木材、装饰装修产生的废料、各种包装材料和其他废弃物等。施工单位应将施工、拆除和场地清理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将其中可直接再利用或可再生的材料进行分类回收、再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