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高某将所骑的摩托车停放在某商场门前的便道上。此时恰逢三轮车工人康某(男,66岁)为该商场拉货至门前。康某认为摩托车“碍事”,将车挪开。高某不让动。争执中,摩托车被碰倒,高某便用右手打了康革左胸一拳。康某仰面摔倒在马路沿儿下,当即“伸胳膊,蹬腿,张嘴”。在群众的协助下,高某将康某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尸体检验报告称:(1)死者康桂泉患有高度血管粥样硬化,形成夹层动脉瘤,因瘤破裂,引起大出血,心包填塞死亡。(2)死者胸部左侧有皮内出血,符合被拳击伤的情况。此一拳可使夹层动脉瘤破裂。
被告人高某打一拳的行为与康某死亡的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简答题)
2009年12月高某经考核进入某肉食品加工公司工作,在火腿肠车间任操作工。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1年5月,高某体检查出患有乙型肝炎,于5月25日住院治疗。6月5日,肉食加工公司停付高某工资,6月10日停付医疗费。肉食品加工公司认为,国家卫生部门明文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人员,不能从事食品行业工作,高某患有肝炎,属于传染性疾病,于是在7月10日决定与高某解除劳动关系。
(简答题)
2009年12月高某经考核进入某肉食品加工公司工作,在火腿肠车间任操作工。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1年5月,高某体检查出患有乙型肝炎,于5月25日住院治疗。6月5日,肉食加工公司停付高某工资,6月10日停付医疗费。肉食品加工公司认为,国家卫生部门明文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人员,不能从事食品行业工作,高某患有肝炎,属于传染性疾病,于是在7月10日决定与高某解除劳动关系。
(简答题)
2009年12月高某经考核进入某肉食品加工公司工作,在火腿肠车间任操作工。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1年5月,高某体检查出患有乙型肝炎,于5月25日住院治疗。6月5日,肉食加工公司停付高某工资,6月10日停付医疗费。肉食品加工公司认为,国家卫生部门明文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人员,不能从事食品行业工作,高某患有肝炎,属于传染性疾病,于是在7月10日决定与高某解除劳动关系。
(简答题)
2009年12月高某经考核进入某肉食品加工公司工作,在火腿肠车间任操作工。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1年5月,高某体检查出患有乙型肝炎,于5月25日住院治疗。6月5日,肉食加工公司停付高某工资,6月10日停付医疗费。肉食品加工公司认为,国家卫生部门明文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人员,不能从事食品行业工作,高某患有肝炎,属于传染性疾病,于是在7月10日决定与高某解除劳动关系。
(简答题)
某商场2011年6月聘用29岁的王某担任保安,聘用经验丰富的退休人员李某担任会计,王某和李某都和商场签订了为期2年的合同,试用期3个月。合同规定王某的工资为每月1200元,李某的工资每月800元。该商场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000元。2011年8月尚在试用期内的王某在下班回家途中,驾驶一辆没有牌照的摩托车与一辆闯红灯的公交车相撞受伤,无法上班,需要在家疗伤休养一段时间。
(简答题)
某商场2011年6月聘用29岁的王某担任保安,聘用经验丰富的退休人员李某担任会计,王某和李某都和商场签订了为期2年的合同,试用期3个月。合同规定王某的工资为每月1200元,李某的工资每月800元。该商场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000元。2011年8月尚在试用期内的王某在下班回家途中,驾驶一辆没有牌照的摩托车与一辆闯红灯的公交车相撞受伤,无法上班,需要在家疗伤休养一段时间。
(简答题)
某商场2011年6月聘用29岁的王某担任保安,聘用经验丰富的退休人员李某担任会计,王某和李某都和商场签订了为期2年的合同,试用期3个月。合同规定王某的工资为每月1200元,李某的工资每月800元。该商场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000元。2011年8月尚在试用期内的王某在下班回家途中,驾驶一辆没有牌照的摩托车与一辆闯红灯的公交车相撞受伤,无法上班,需要在家疗伤休养一段时间。
(简答题)
某商场2011年6月聘用29岁的王某担任保安,聘用经验丰富的退休人员李某担任会计,王某和李某都和商场签订了为期2年的合同,试用期3个月。合同规定王某的工资为每月1200元,李某的工资每月800元。该商场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000元。2011年8月尚在试用期内的王某在下班回家途中,驾驶一辆没有牌照的摩托车与一辆闯红灯的公交车相撞受伤,无法上班,需要在家疗伤休养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