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法
涉外经济合同法对实际履行未做具体的规定,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实际履行是一种合理的补救方法,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作出实际履行的判决。
(2)德国法
德国法认为,实际履行是对不履行合同的一种主要救济方法。但实际上在德国提起实际履行之诉的情况是很少的。在多数情况下,当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债权人一般都是要求损害赔偿或者解除合同。
(3)法国法
法国法认为,实际履行是一种可供选择的救济方法。当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债权人可以在要求实际履行或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二者之中任择其一。
(4)英国法
英美法与大陆法在实际履行问题上存在重大分歧。英美法认为,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对方的基本权利是请求金钱赔偿。在英美普通法中没有实际履行这种补救方法。
但英美衡平法规定,如原告能证明金钱赔偿不足以弥补其全部损失,法院可酌情作出实际履行的判决,这仅是一种例外的补救方法。法院对于是否作幽实际履行的判决有自由裁量权。
(简答题)
简述大陆法与英美法对实际履行的不同规定。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