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涉港;澳的继承法律关系是指在继承法律关系中,主体;客体或者有关的法律事实至少有一个因素涉及香港;澳门。其继承法律关系有以下特点:
(1)涉港;澳继承关系通过区际法律冲突的规范进行间接调整。由于香港;澳门与内地的法律分别属于不同法系,对于继承关系的法律规定也不同,客观存在法律冲突,因此,必须通过区际冲突规范来间接调整。
(2)涉港;澳继承关系的案件实行专属管辖。涉港;澳继承关系的处理比照涉外继承关系的处理。因此,也采取专属管辖。(3)涉港;澳继承关系比照涉外继承关系的法律适用。即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