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我国的经济实力和财政状况相适应,我国的赔偿基本采用抚慰性标准。具体是:
一、人身自由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二、生命健康权损害标准的计算标准:
1、造成身体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限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平资的5倍。
2、造成部分或全部与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3、造成公民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财产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
1、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追还财产;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恢复原状或者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3、应当追还的财产损坏的,复原状或者给付相应赔偿金;
4、应当追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5、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
6、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7、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