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干预的四“E”干预:
(1)工程干预(engineering intervention),即通过工程设计来改变能量的转递和人的环境,以减少和消除伤害发生的危险。
(2)经济干预(economic intervention ),即通过经济鼓励或惩罚手段来影响人们的行为。
(3)强制干预(enforcement intervention),即国家通过法律及法规等强制性措施来对伤害的危险行为进行干预
(4)教育干预(educational intervention),即通过健康教育及普及安全知识来影 响人们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