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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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填空题)
借款未还致使保险合同效力中止的,投保人直接办理()手续,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经本公司审核同意方可恢复合同效力。
(简答题)
某企业4月1日向银行借款500万元用于建造厂房,借款期限1年,当年向银行支付了3个季度的借款利息22.5万元,该厂房于10月31日完工结算并投入使用,税前可扣除的利息费用为多少万元?
(单选题)
某工业企业2014年3月取得一块土地支付地价款100万元、支付相关税费4万元,委托建筑公司建造支付工程价款80万元,为开发房地产向银行借款支付借款利息50万元(含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5万元),该利息支出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但未取得金融机构贷款利息证明。2015年2月该工业企业将开发的房地产全部销售,已知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规定的最高比例,则该工业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万元
(简答题)
甲担保公司诉称,2003年4月,张某依据与某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向该支行借款18万元用于购买装载机一台。借款同时,与公司签订保证合同。张某购买该车后,只偿还了借款本金及不足6个月的利息共8万元,拖欠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2004年6月,公司依据车辆保险和机动车辆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合同约定,为张某偿还剩余本息。后公司多次向张某催要此款均未果。故提起诉讼,要求张某偿还以上公司的担保款10万元。 张某辩称,我对借款买装载机的事实不持异议,但我是从中国工商银行借的款,该借款的本金及利息我已全部付清。甲担保公司所诉,我从某银行借款18万元的事实根本不存在。我也未向该银行付过款。故此,甲担保公司向某银行偿还借款与我无关。 问:甲担保公司可否向债务人张某主张债权?
(简答题)
2005年6月,甲公司与乙银行签定借款合同,借款300万元,利率为年利率8%。双方约定此借款的期限为1年,甲公司应于2006年6月30日返还本金与利息。按照银行贷款的有关规定,丙公司作为甲公司提供的保证人在甲乙之间订立的借款合同书上签章,担保形式为一般担保,担保范围为此借款的本金300万元,保证期限3个月,即到2006年9月30日止。但甲公司在2006年6月30日之前未能归还借款。2006年11月,乙银行起诉丙公司,要求其履行保证债务,代为给付300万元本金。 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单选题)
当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支付利息期限时,借款期间不满()的,应当在退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简答题)
甲乙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甲为借款人,乙为出借人,借款数额为500万元,借款期限为2年,丙、丁为该借款合同进行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如甲不能如期还款,丙、丁承担保证责任。戊对甲乙的借款合同进行了抵押担保,担保物为一批布匹(价值300万元),未约定担保范围。 请根据案情分析以下问题: 1、设甲、乙均为生产企业,借款合同效力如何? 2、设甲、乙均为生产企业,甲到期无力还款,丙丁应否承担责任?为什么? 3、(混合担保)设甲、乙决定放弃戊的抵押担保,且签订了协议,但未取得丙、丁的同意。则丙、丁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4、设甲到期不能还款,乙申请法院对戊的布匹进行拍卖,拍卖价款为550万元,扣除费用后得款520万元,足以偿还乙的本金、利息和费用。乙能否以拍卖所得清偿自己的全部债务?为什么?
(判断题)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支付利息。
(单选题)
对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和借款逾期后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银行有权向消费者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