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78年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银行体系也不断进行调整和改革。其改革历程大致可分成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从20世纪80年代初到1993年由大一统银行体系转变为专业银行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打破银行体系政企不分和信用活动过分集中的旧格局,把大一统的银行体系转变为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国家金融管理机关职能,恢复和成立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四大国家专业银行。
第二阶段是从1994年到2003年将专业银行转变为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主要内容是赋予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执行货币政策的职能,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监管主要运用货币政策手段实施间接调控;分离专业银行政策性业务,成立国家开发银行、国家进出口银行、国家农业发展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现有国家银行按照现代商业银行经营机制运行,其经营管理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第三阶段是2003年底开始的国家控股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目的是为了从根本上改善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实现国有商业银行从传统体制向现代企业制度的历史性转变。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选择有条件的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造,加快处置不良资产,充实资本金,创造条件上市”。2004年以来,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进展迅速。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04年8月26日、2004年9月21日和2005年10月28日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