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2017年3月5日,甲上市公司公告《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主要内容如下: (1)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0亿元;票面利率区间为4.8%~5.6%。 (2)发行人最近一期期末的净资产为680042.72万元;发行人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0058.74万元;本次发行为发行人首次发行公司债券。 (3)经乙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4)发行对象包括持有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5)本次债券发行由主承销商丙证券公司和丁证券公司组建承销团承销,本期债券认购金额不足10亿元的部分,全部由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6)发行人最近3年无债务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 本次发行已于2016年8月28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2016年9月17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2017年2月12日,中国证监会[2017]×××号文件核准发行。
发行人净资产和利润情况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②发行人的利润情况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利息的1.5倍。在本题中,按最高票面利率计算,本期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最多为5600万元(100000×5.6%),而发行人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10058.74万元远超年利息最高额的1.5倍。
答案解析
本次发行所确定的发行对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本次发行的承销方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②本次发行承销方案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证券承销采取包销方式的,可以由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股票按照协议全部购入,然后再向投资者销售;也可以由证券公司在承销期结束后,将售后剩余股票全部自行购入,即余额包销。
答案解析
本次发行是否有必要事先取得中国证监会的行政许可?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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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于2018年3月5日对外报出,2018年2月1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因产品质量原因退回的商品,该商品系2017年12月5日销售;2018年2月5日,甲公司按照2017年12月份申请通过的方案成功发行公司债券;2018年2月25日,甲公司发现2017年11月20日入账的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2018年1月5日,甲公司得知丙公司2017年12月30日发生重大火灾,无法偿还所欠甲公司2017年货款。下列事项中,属于甲公司2017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是()。
(简答题)
2017年3月5日,甲上市公司公告《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主要内容如下: (1)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0亿元;票面利率区间为4.8%~5.6%。 (2)发行人最近一期期末的净资产为680042.72万元;发行人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0058.74万元;本次发行为发行人首次发行公司债券。 (3)经乙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4)发行对象包括持有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5)本次债券发行由主承销商丙证券公司和丁证券公司组建承销团承销,本期债券认购金额不足10亿元的部分,全部由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6)发行人最近3年无债务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 本次发行已于2016年8月28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2016年9月17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2017年2月12日,中国证监会[2017]×××号文件核准发行。本次发行的承销方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简答题)
2017年3月5日,甲上市公司公告《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主要内容如下: (1)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0亿元;票面利率区间为4.8%~5.6%。 (2)发行人最近一期期末的净资产为680042.72万元;发行人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0058.74万元;本次发行为发行人首次发行公司债券。 (3)经乙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4)发行对象包括持有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5)本次债券发行由主承销商丙证券公司和丁证券公司组建承销团承销,本期债券认购金额不足10亿元的部分,全部由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6)发行人最近3年无债务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 本次发行已于2016年8月28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2016年9月17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2017年2月12日,中国证监会[2017]×××号文件核准发行。本次发行是否有必要事先取得中国证监会的行政许可?并说明理由。
(单选题)
甲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8年3月31日,2018年3月10日,甲公司发现2017年的一项重大差错,甲公司应()。
(简答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公司”)于2010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普通股股数为5亿股,优先股股数为1亿股。截至2017年年底,甲公司净资产为10亿元,最近3年可分配利润分别为3000万元、2000万元和1000万元。 2017年1月,甲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拟对发行新的优先股作出决议。董事会提交的发行方案显示,本次拟发行2亿股优先股,拟筹资6亿元。董事会未通知优先股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股份数为1.5亿股,赞同发行方案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股份数为1.2亿股。 2017年3月,甲公司的优先股发行申请被监管机关驳回,董事会转而制定了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拟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6亿元,期限3年,年利率为6%。因甲公司的净资产和利润情况均不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债券发行未能取得监管机关核准。 2017年5月初,乙公司通知甲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发布公告,称其已于4月底与甲公司股东丙达成股份转让协议,拟收购丙持有的甲公司7%的股份,乙公司原本并不持有甲公司股份;但某媒体调查后披露,乙公司与持有甲公司股份25%的丁公司同受A公司的控制,应为一致行动人。 2017年6月,中国证监会接到举报,称乙公司总经理王某得知收购信息后,于4月底买入甲公司股票2万股并于5月底高价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