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范围包括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行为和违反住房公积金其它管理规定的行为。
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行为包括下列情形:
1、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
2、单位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
违反住房公积金其它管理规定的行为包括下列情形:
1、单位截留或挪用住房公积金的;
2、单位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或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虚假证明的;
3、职工提供虚假证明骗取住房公积金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4、职工恶意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5、其他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