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公司法》最新试题
(单选题)
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制定后,应在章程上签名、盖章的是()。
(判断题)
股份有限公司在有1/3以上董事提议时,应当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判断题)
公司合并后,及时发生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情况,也不需要清算。
(单选题)
公司权力机关是()。
(填空题)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是指外国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以()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
(多选题)
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下列哪些情况,应当终止上市?()
(单选题)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程序上,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多选题)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
(判断题)
公司清算组申请了注销公司登记,公司即告终止。
(单选题)
公司名称不得与变更名称未满()年的企业原名称相同。
(简答题)
产权与所有权有什么区别?
(判断题)
1993年8月25日实业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关于终止公司的决议是有效的。
(判断题)
一人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中外合资经营的有限公司都不设股东会。
(简答题)
2005年1月,A公司与B公司各出资500万元成立了C公司。同年3月,C公司出资300万元,与D公司、E公司成立了F钢材批发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2006年1月,A公司因欠H公司600万元货款无法偿还,被起诉至法院。经查,A公司由于长期经营不善,已无财产可供执行,F公司从国外刚进口一批紧俏螺纹钢,价值800万元,H公司遂向法院提供担保,要求法院对该批螺纹钢实行财产保全。
(单选题)
下列关于公司法性质的表述,正确的是()。
(简答题)
简述母公司对子公司控制的主要手段。
(多选题)
滨海市甲、乙、丙三企业经协商决定,共同投资创办一从事生产经营的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实业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10万元,其中甲出资20万元;乙出资15万元,另以实物出资折价18万元;丙出资10万元,另以土地使用权出资折价20万元及商标使用权出资折价27万元。甲受托于1992年8月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很快于8月22日获批准并取得批准文件。 同年10月15日,甲到当地工商行政管局理办理登记手续。工商局指出了申请人在出资方面存在的不妥当之处并予以纠正,颁发了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决定:因申请人逾期办理登记手续,罚款500元。 同年12月,实业公司董事长苏志与一港商谈妥,拟在滨海市建立一合营企业。该合营企业注册资本总额240万元,其中实业公司出资20万元,另以场地使用权出资折价40万元;另一合营方丁公司出资130万元;港方出资50万元。三方委托实业公司办理报批、登记手续。港方按三方约定于12月底将出资额50万元先期汇入了实业公司帐户。1993年1月10日三方正式签订合同,2月1日正式登记成立。 至1993年7月,实业公司和丁公司仍未将出资额缴清(只缴纳20%)。实业公司也一直未将港方先期汇入的50万元转入合营企业帐户。港方催缴未果,于8月上旬提出终止合营合同,同时要求赔偿损失12万元,退还出资额50万元。实业公司提出:汇入我帐户的50万元因我公司急需用去15万元,现在只能先退还35万元,其余部分待3个月后补齐。港商甚怒,诉至法院。 此案结束后,甲、乙二企业鉴于以上情况提出终止实业公司,丙不同意。8月25日在公司董事会投票表决时,7名董事中4名赞成终止,3名反对。公司遂宣布成立清算组。 9月5日,苏志参加某市贸易订货会遇一极好交易机会,以实业公司名义与某厂商签订一份购销合同,某厂商按约定于9月20日将预付定金11万元汇至实业公司。后得知实业公司无力交货,立即提出终止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现请回答以下问题:
(判断题)
因股东所拥有的公司股权是股东财产,所以股东债权人有权就公司财产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简答题)
1994年10月26日南京飞龙有限公司与韩国三井综合机械株式会社签订了建立合作企业意向书。同日签订了一份合同书。合同书约定:⑴创办合作企业南京阿卡帮针织有限公司(后来改名为南京贝侬公司)。⑵投资为20万美元,其中中方50%,以720平米的厂房和水电设施使用权作价10万美元;韩方50%,以三台套针织机作价10万美元。⑶在适当情况下,双方增加设备到10台套,投资比例另议。⑷双方按照投资的比例分享利润和承担风险。⑸申办合资企业的手续由中方负责,编制可行性报告、起草合同章程双方完成。 1994年11月,三井株式会社将3台套针织机运抵上海。飞龙公司将其租赁的720平米的房屋的一半用以投资。12月1日,飞龙公司为申报合资企业,单方起草合资企业章程、合同、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将双方的原来签订合同的双方的签名和盖章复制到合同上,同时又以三井株式会社代表的名义在章程和可行性报告上签名,并将有关材料报送主管部门。在单方起草的合同和章程中对双方的投资方式、出资额作了对中方有利的重大修改,而且章程和合同的内容不一致。 12月6日,三井株式会社给飞龙公司传真一份授权委托书办理贝侬公司有关事宜。合资企业经过批准得以成立。1994年底到1995年初,韩方的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了安装调试。1995年1月,另外7台套设备也运抵南京,韩方有关人员进行了安装调试。 1995年4月,三井株式会社经过调查,对合资合同提出异议。贝侬公司于19日召开董事会议,决定对原有的合资企业的合同、章程进行修改。29日双方达成了协议并完成修改。在此后尚未报送有关部门时,三井株式会社向飞龙公司发出书面通报,指出由于其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有欺诈行为,投资没有到位,要求解除合同并同时向有关机构申请注销贝侬公司。经过多次协调未果,公司被注销。 飞龙公司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我方经与被告协商并报经主管部门的批准成立贝侬公司。在我方按照合同履行期间,被告提出解除合同并导致公司被注销,要求赔偿损失98万元。 韩方辩称:原告在申办公司期间假冒我方的签字,擅自更改合作合同的内容,出资违法,为保护我方利益申请注销贝侬公司,要求赔偿损失121万元。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单选题)
列公司合并方式中,使得合并各方的主体资格均归于消灭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