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向)
关于共同犯罪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一开始被恐怖组织胁迫参加犯罪,但在着手实行后,其非常积极,成为主要的实行人之一,甲在共同犯罪中可以成为主犯
B乙是共同贪污犯罪中的实行犯,但其可能不是主犯
C丙为勒索财物绑架王某,在控制人质之后,丙将真相告诉好友高某,并委托高某去找王某的父母要钱,高同意并实施了勒索行为。丙成立绑架罪,高某成立敲诈勒索罪
D丁与成某经共谋后,共同伤害被害人汪某,丁的木棒击中了汪某的腹部,成某的短刀刺中了汪某的肺部,汪某因为成某的致命伤害在送到医院10小时后死亡。丁需要对死亡结果负责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解析:选项A,被胁迫参加犯罪若作用大的不排除主犯,“胁从犯”以作用不大为前提。 选项B,实行犯既可能是主犯也可能是从犯,因为中国刑法中主从犯根据“作用”大小划分的,不是根据是否实行犯划分的。 选项C,高某中途加入犯罪,成立绑架罪共犯。 选项D,共犯人部分行为全部责任,丁需要对死亡结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