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裂纹或焊缝开裂时焊修,未搭接在金属梁上者须两面焊,每平方米凹凸量超限时调修。
⑵腐蚀超限及缺损时挖补或截换;修换时须对接,但接口须距梁或盖板边缘外侧50mm以上(小横梁不计),铺装时可用调整板,且不得出现十字接口。
⑶挖补、截换时,未搭接在梁或盖板上的接口须两面焊;搭接在梁或盖板上的接口,上面须满焊,下面在横梁上盖板、侧梁内翼缘接合处两侧各200mm范围内均须满焊;其他部位施以100mm/200mm的段焊(原车为满焊者仍应满焊);地板更换时,设计为满焊者须满焊。
⑷新用钢板须符合原设计要求,与金属梁或盖板焊接处的缝隙不大于3mm,平面度为12mm/m2。
⑸新换或截换中部钢地板的面积大于全车总面积的30%时,焊装后中梁、侧梁挠度须在水平线以上0~12mm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