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是指“法律基于其所体现的国家权力,以及其中所凝结的具有真理性的知识和经验,因而在时间、地域、对象、事项等方面所具有的国家强制作用力。”学业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其基本含义包含两个方面:
一是学业证书的颁发及认定是一项国家特许的权力,是一种代表国家行使权力,依法做出的行为。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只有经国家批准或被认可其达到规定的教育指标,才有权发放相应的学业证书。没有经过国家批准或被认可,任何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擅自发放的学历证书国家一概不予承认。
二是学业证书的持有者,在获得学业证书的同时可以获得相应的待遇,国家予以法律保障,及国家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规定颁发的学业证书予以承认,持有者以获得学业证书之日起,可以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
在现代社会,某种级别、类型学业证书的获得是个人参与教育、提高社会生活的必要条件,是用人部门选拔和录用人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