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金的条件。在全国内开办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其实收货币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在特定区哉内开办业务的保险公司实收货币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设在省、自冶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所在地的分公司,其营运资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保险公司成立后,须按照其注册资本金总额的20%提取保证金,存入保监会指定的银行。保证金除用于清算时清偿债力外,非经保监会批准,不得动用。
(2)从业人员条件。包括任职资格、禁止任职人员、违反任职资格选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3)设立分支机构的条件。
(4)设立、变更、消灭的审批程序。
(简答题)
设立保险公司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