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知领域的内容
认知领域的评价,要重视学生基本知识点的测评,更要重视他们语文能力发展水平的测评。
(一)识字与写字方面。要从形、音、义的结合上,全面评价学生的识字能力。
(二)阅读方面。要评价学生朗读、默读、精读、略读、浏览的能力;要对学生阅读文学作品、阅读古诗的能力进行评价;要重视学生对常用语文知识的了解和把握;重视评价学生利用图书馆或网络收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三)写作方面。要重点评价语言表达水平,还要评价学生选择写作材料和修改作文能力。
(四)口语交际方面。要评价学生听与说的能力。
(五)综合性学习方面。要评价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非认知领域的内容
非认知领域的评价主要包括学习态度、习惯、兴趣等。
(一)识字与写字方面。要重视评价学生识字和写字的兴趣和习惯;要关注学生对汉字审美价值的体会,重视书写的整洁、美观。
(二)阅读方面。要结合学生具体的阅读行为,评价他们阅读的态度和习惯等。
(三)作文方面。要评价学生写作的态度、兴趣、习惯和写作活动中与人了解、与人合作的情况。
(四)口语交际方面。应重视考察学生的参与意识与情意态度,评价学生的文明礼仪素养。
(五)综合性学习方面。应着重评价学生的探究精神和创新意识,尤其是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