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卧床休息、吸氧、避免躁动。
(2)持续监测血压和尽快应用适当的降压药,通常采用静脉药物治疗,首选静脉滴注硝普钠,开始剂量20~30/μg/min’[0.5μg/(kg.min)],以后可根据血压情况逐渐加量直至血压降至安全范围。常用剂量为180~200μg/min[3μg/(kg.min)]。也可采用α,受体阻滞剂乌拉地尔静脉制荆。
(3)缓慢降低血压,血压下降的速度应控制雀第1小时下降小于25%,在以后的2~6小时内将血压降至约160/lOOmmHg。掌握好降压安全目标水平,在24~48小时内,无心脑并发症者,血压可降至正常;老年人或伴有心、脑、肾损害者,降压速度不宜过快,起初48小时内收缩压不低于160mmHg、舒张压不低于lOOmmHg,或平均动脉压降低20%~25%即可。
(4)主动脉夹层应将收缩压迅速降至lOOmmHg左右(如能耐受)。
(5)患者有烦躁、抽搐,则给予镇静剂,如地西泮、巴比妥钠、水合氯醛等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