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产品是一种以服务为主的综合性产品,它既具有作为服务产品的共性特征,又有其自身的个性特征。即:综合性、无形性、同步性、不可转移性、不可储存性。
(1)综合性。旅游产品是一个异质产品。从旅游产品的构成来看,旅游产品是由物质产品、精神产品及旅游服务等多种成分构成的综合性产品。从旅游产品的内容来看,它是以旅游线路为内容,凭借多种旅游资源、多种旅游设施和各式各样的特殊旅游服务活动所川司组成的产品。从旅游产品的形成过程来看,生产或提供旅游产品所涉及的部门和行业众多,除涉及旅游部门中的各个行业外,还涉及不少旅游部门之外的其他国民经济部门与行业。
(2)无形性。旅游产品主要表现为旅游服务,因此,它看不见、摸不着、闻不到,不能“先尝后买”。旅游产品与其他有形的消费品不同,人们在消费之前和消费过程中都无法触摸或感受到它的存在。旅游者花费一定的时间、费用和精力,获取的是一种旅游经历和体验,而这种感受与体验对人们来说是无形的。旅游产品的无形性加大了旅游者的购买风险,也增加了旅行社与旅游者交易的难度。
(3)同步性。旅游产品的生产,表现为旅游服务的提供,生产与消费具有同步性。因此,旅游产品生产必须以旅游者来到旅游口的地为前提,即以旅游需求为前提。旅游者直接介人旅游产品的生产过程,并在直接消费中检验旅游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并以自己的亲身感受表明他们的满意程度。旅游产品的生产、交换、消费在空间上同时并存。当我们的导游、司机、景点服务人员等,向旅游者提供服务的时候,也正是旅游者在消费的时候,二者在时间上是不可分离的。
(4)不可转移性。旅游服务所凭借的旅游资源和旅游设施,无法从旅游目的地运输到客源所在地供游客消费,被运输的对象只能是旅游者。旅游产品进行交换但不发生所有权的转移。旅游者在使用或消费过程中,只是取得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旅游产品的暂时的使用权。
(5)不可储存性。旅游产品的不可贮存性来源于旅游设施和服务劳动的时间性。旅游产品不同于制造业产品,销售不出可以贮存起来,旅游产品一量无人购买,其设施会闲置起来,服务人员会暂时停止工作,旅游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就要停止运作。旅游产品的这一特点决定了旅游目的地和旅游产品和服务的供应部门应特别注意开拓客源市场,增加产品销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