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事权范围和各级预算主体的支出职责。
①总体上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也就是政府职能转变问题,对实行分级预算体制来说需要将原则具体化;
②关于各级政府事权的划分,规范的分级预算体制要求以法律形式具体化,力求分工明确,依法办事;
③各级预算主体支出职责的划分,一般而言,应遵循事权与财权相一致原则,但在具体事项上则不一定完全一致。
(2)规范收入划分。
①分税制与税制是密切相连的,税制调整了,分税及其相应的收入划分,也必须随之调整;
②凡属于税源普及全国或具有高度调节功能的税种划归中央税是分税制的通则;
③通过税制调整健全地方税系应列为税制进一步完善的一项重要目标。
(3)调整集权与分权关系。分级预算体制的集权与分权关系,主要体现在收支划分上面。
①从支出方看,多数支出项目是由接近基层并熟悉居民偏好的地方来执行和管理,所以地方支出在总支出中占较大的比重;
②从收入来看,为了均衡横向不平衡,贯彻中央的宏观政策,中央财政收入应占主导地位。这也是各国实行分级预算体制通行的分配格局,几乎没有例外。
(4)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是完善分税制的重点。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的基本途径,首先是进一步明确转移支付的目标模式,而后通过增量与存量同时并举的微调方式向目标模式逼近。
(简答题)
简述我国进一步完善分税制改革的基本思路。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