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世界各国的医疗保险状况看,大约有四种模式,即商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国家医疗保险和储蓄医疗保险,不同的保险模式对医疗保险的经营模式会产生不同的影响。
(1)商业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以美国为代表。保险以市场为导向,自由买卖,自愿投保,自由选择。保险是依仗投保人群分担疾病风险,医疗保险公司充当了供需双方之外的第三方。由于供需双方都追求效应极大化,容易造成费用膨胀,也刺激医疗技术发展,促进新技术和新药的利用。
(2)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以德国、加拿大、日本等国为代表。这种模式通过国家立法,强制缴费,但具体保险的运作形式不求统一,国家自行管理或委托保险机构实施管理,管理层次多、难度大。
(3)国家医疗保险:以英国(国家卫生服务)和斯堪的那维亚国家为代表。医疗保险通过税收筹资,变"费"为"税",法律的约束性更强。政府直接参与医疗服务的筹资、计划、管理、分配与提供,政府通过拨款补偿供方,免费的医疗消费覆盖全体居民,福利程度高。这种体制计划性强,卫生总费用上涨相对较慢,但缺乏市场机制,效率低下。另外,国家财政负担很重,而纳税人和筹资者容易发生矛盾激化。
(4)储蓄医疗保险:这是一种新加坡的模式,是全国性强制储蓄计划,通过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费储蓄,缴费率一般为工资收入的6%~8%不等。这种办法医疗费用付费有限项,每日提款也有限额,一般只支付基本医疗服务费。这种办法政府负担重,社会共济程度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