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款人选择信托公司,提出申请。
(二)信托投资公司进行审查审查的重点是委托单位的资金来源是否属单位所有;存人的资金是否已有指定用途。审查无误后,为其办理信托存款手续。
(三)开立账户,收存资金,出具凭证。信托投资公司与委托人双方具体商定信托存款的期限、手续费率等,达成共识后,为委托人开立账户。然后,存款人(即委托人)将信托存款划交信托投资公司,信托公司相应签发存款证(存单)交委托人收存。
(四)提供、运用资金,交付信托收益。接受信托资金后,一方面要按照约定的使用方向选择需要资金的单位;另一方面按事先商定的收益率和交付方式,向受益人支付信托收益,并按规定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五)退还信托存款。信托存款期满后,委托人凭信托存款证向信托机构收回信托存款。如果存款人继续办理信托存款,要首先办理原信托存款的结清手续,再办理新的存款证。对逾期期间的信托收益,信托公司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支付给委托人。
(简答题)
简述信托存款业务处理程序?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