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男)因与李某(女)恋爱失败,遂决定报复李某。一日刘某找到李某,对李某说:最后还有几句话要讲。李某就跟着刘某到了一条僻静的小河边。刘某从口袋里拿出一只木质小盒交给李某,对李某说这是以前李某送的东西,现在还给李某。并说,等他走了以后再打开盒子。等刘某离开以后,李某打开木盒,结果引爆了一枚炸药,李某被炸死。刘某的行为属于()。
A爆炸罪
B危险物品肇事罪
C故意杀人罪
D报复陷害罪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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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李某团刘某与其断绝恋爱关系而对刘某怀恨在心,决意对刘某进行报复。一天,李某找到刘某,对刘某说:咱们虽然散伙了,但还有最后几句话和你讲。刘某遂跟李某走到一个偏僻的地方,李某从口袋里拿出一只木质小盒交给刘某,说是刘某以前送的东西,现还给刘某,并说等他走了以后再看。李某离开后,刘某打开木盒,引爆了一枚炸弹,刘某被炸死。李某的行为构成()
(单选题)
刘某因与丈夫金某不和,遂分居生活。一天,其女(时12周岁)来刘某住处,刘某指使其女用家中的鼠药毒杀金某。其女回家后,即将鼠药拌入金某的饭碗中,金某食用后中毒死亡。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简答题)
被告人钟某,男,28岁,矿山工人。 钟某与女青年李某曾经关系密切并多次发生两性关系。后来,李某离开钟某而与王某确立了恋爱关系。钟某对此无比愤恨,遂蓄意报复李某。钟某从自己工作的矿山炸药仓库偷了一些雷管和炸药,自制了一个装有定时起爆器的炸弹。一天晚上,钟某发现李某在其单位露天电影场看电影,觉得机会来了,遂回家将事先准备好的自制炸弹取出拿到电影场,定好时间后放置在李某坐的板凳下面。炸弹爆炸后,李某当场被炸死,同时,在场观众多人被炸伤,其中2人重伤。钟某被抓获后交待,之所以选择在电影场炸李某,是因为他觉得电影场人多,事后可以不被发现。 请分析:钟某的行为构成何罪?为什么?
(单选题)
王村村支书王某于2009年6月死亡,李某因与王某有仇,遂到处散步谣言说王某因收受贿赂,现在行贿人举报,王某因惧怕而自杀身亡。此时村民相互传播,造成了较恶劣的影响。王某之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李某的侵权责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简答题)
王某(男)和李某(女)自由恋爱并准备结婚,婚礼临近,李某却因误食农药而住院。为不改变婚期’王家决定让邻居丙代替李,于是王和丙去婚姻登记机关登了记,并由丙代替李举行了婚礼。 李某病愈后就与王某共同生活,没料到一次偶然的机会李某发现丙搜身王的怀抱,便与丙争吵,丙声称自已是和王某登了记、拜了天地的夫妻,虽然结婚证上的名宁J是李某,但实际上自己是王的妻子,李某愤怒之下向婚姻登记机关投诉,要求维护她和王某的婚姻关系。 试分析:冒名顶替领取结婚证是否有效?合法的夫妻应该是谁?
(简答题)
郭×,男,22岁,原系某县城临时工。郭某于1994年2月8日与镇上一女青年刘某谈恋爱。因郭性格暴躁,刘某提出断绝恋爱关系,郭不同意并继续纠缠。一天中午,郭到刘家说要再和刘好好谈谈,并表示继续保持恋爱关系,刘仍不同意。郭想“生米做成熟饭”,于是乘无别人在家之机强行将刘某奸污,后逃走。此后刘常一人呆坐流泪,经医生诊断,刘因精神受到剌激患了反映性精神病。后刘家告发,郭被逮捕归案。法院开庭审判前,被告人委托律师郑某担任自己的辩护人。庭审中,郑律师就起诉书中所指控的犯罪事实为被告人进行了辩护,同时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制教育,要求被告人认罪服法。当律师指责被告人强奸刘某的行为时,被告人提出反驳,认为不是强奸而是搞对象。
(简答题)
郭×,男,22岁,原系某县城临时工。郭某于1994年2月8日与镇上一女青年刘某谈恋爱。因郭性格暴躁,刘某提出断绝恋爱关系,郭不同意并继续纠缠。一天中午,郭到刘家说要再和刘好好谈谈,并表示继续保持恋爱关系,刘仍不同意。郭想“生米做成熟饭”,于是乘无别人在家之机强行将刘某奸污,后逃走。此后刘常一人呆坐流泪,经医生诊断,刘因精神受到剌激患了反映性精神病。后刘家告发,郭被逮捕归案。法院开庭审判前,被告人委托律师郑某担任自己的辩护人。庭审中,郑律师就起诉书中所指控的犯罪事实为被告人进行了辩护,同时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制教育,要求被告人认罪服法。当律师指责被告人强奸刘某的行为时,被告人提出反驳,认为不是强奸而是搞对象。
(简答题)
郭×,男,22岁,原系某县城临时工。郭某于1994年2月8日与镇上一女青年刘某谈恋爱。因郭性格暴躁,刘某提出断绝恋爱关系,郭不同意并继续纠缠。一天中午,郭到刘家说要再和刘好好谈谈,并表示继续保持恋爱关系,刘仍不同意。郭想“生米做成熟饭”,于是乘无别人在家之机强行将刘某奸污,后逃走。此后刘常一人呆坐流泪,经医生诊断,刘因精神受到剌激患了反映性精神病。后刘家告发,郭被逮捕归案。法院开庭审判前,被告人委托律师郑某担任自己的辩护人。庭审中,郑律师就起诉书中所指控的犯罪事实为被告人进行了辩护,同时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制教育,要求被告人认罪服法。当律师指责被告人强奸刘某的行为时,被告人提出反驳,认为不是强奸而是搞对象。
(简答题)
刘某,男,某大学教师。其妻孙某,女,某中学教师。 2001年9月,刘某的侄子考入东北某大学,由于家境贫寒,交不起学费,便向刘某求助。刘某为帮助侄子顺利入学,便向邻居李某借了7000元钱,为侄子交了学杂费。不久,孙某的父亲患病住院,经济困难,刘某便向老同学杜某借了20000元,支付了岳父的住院治疗费。2002年,刘某与妻孙某产生矛盾,感情破裂,经协议,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于上述债务,二人产生分歧。 问:上述两笔债务应如何偿还?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