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学历类考试大学财经

(题干)

本题共计 3 个问题

2006年3月,甲有限公司由于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继续经营将导致公司惨重损失。3月20日,该公司召开了股东大会,以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决议解散公司。4月15日,股东大会选任公司5名董事组成清算组。清算组成立后于5月5日起正式启动清算工作,将公司解散及清算事项分别通知了有关的公司债权人,并于5月20日、5月31日分别在报纸上进行了公告,规定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未向公司申报债权者,将不负清偿义务。

简答题
1

该公司关于清算的决议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该公司关于清算的决议不合法。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决议解散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但本案中,甲股份有限公司只以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决议解散公司,故该清算决议是不合法的。

答案解析

简答题
2

甲公司能否由股东会委托董事组成清算组?

正确答案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会议确定其人选。因此,在本案中,甲公司由股东大会选任清算人是有法律依据的。而且,在公司法实务中,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的组成,按照一般惯例,也大多确定董事组成公司清算组

答案解析

简答题
3

该公司在清算中有关保护债权人的程序是否合法?

正确答案

该公司关于保护债权人的程序不合法,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的,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该公司在3月20日通过了股东大会决议,而至4月15日才成立清算组,整整迟了10天。另外,清算组成立后,应当立即着手公司清算工作,但迟至5月5日才正式启动清算工作,超过了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的期限,这些都是不合法的。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 (简答题)

    2006年3月,甲有限公司由于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继续经营将导致公司惨重损失。3月20日,该公司召开了股东大会,以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决议解散公司。4月15日,股东大会选任公司5名董事组成清算组。清算组成立后于5月5日起正式启动清算工作,将公司解散及清算事项分别通知了有关的公司债权人,并于5月20日、5月31日分别在报纸上进行了公告,规定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未向公司申报债权者,将不负清偿义务。甲公司能否由股东会委托董事组成清算组?

    答案解析

  • (简答题)

    2006年3月,甲有限公司由于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继续经营将导致公司惨重损失。3月20日,该公司召开了股东大会,以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决议解散公司。4月15日,股东大会选任公司5名董事组成清算组。清算组成立后于5月5日起正式启动清算工作,将公司解散及清算事项分别通知了有关的公司债权人,并于5月20日、5月31日分别在报纸上进行了公告,规定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未向公司申报债权者,将不负清偿义务。该公司在清算中有关保护债权人的程序是否合法?

    答案解析

  • (简答题)

    2006年9月1日,甲、乙两公司订立一份起重电机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供方乙公司在当年11月底前交货,货款总额80万元,甲方在收到货后1周内付款,违约金比例为10%,甲方应于2006年9月10日前向乙公司支付定金10万元。订约后,甲方于2006年9月8日支付了定金。后来,由于乙公司计划不周不能履行合同,为此,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8万元,定金双倍返还20万元,乙方不同意,双方发生纠纷,甲公司向人民法院诉讼。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 (简答题)

    2006年9月1日,甲、乙两公司订立一份起重电机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供方乙公司在当年11月底前交货,货款总额80万元,甲方在收到货后1周内付款,违约金比例为10%,甲方应于2006年9月10日前向乙公司支付定金10万元。订约后,甲方于2006年9月8日支付了定金。后来,由于乙公司计划不周不能履行合同,为此,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8万元,定金双倍返还20万元,乙方不同意,双方发生纠纷,甲公司向人民法院诉讼。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 (简答题)

    2006年9月1日,甲、乙两公司订立一份起重电机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供方乙公司在当年11月底前交货,货款总额80万元,甲方在收到货后1周内付款,违约金比例为10%,甲方应于2006年9月10日前向乙公司支付定金10万元。订约后,甲方于2006年9月8日支付了定金。后来,由于乙公司计划不周不能履行合同,为此,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8万元,定金双倍返还20万元,乙方不同意,双方发生纠纷,甲公司向人民法院诉讼。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 (简答题)

    2006年9月1日,甲、乙两公司订立一份起重电机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供方乙公司在当年11月底前交货,货款总额80万元,甲方在收到货后1周内付款,违约金比例为10%,甲方应于2006年9月10日前向乙公司支付定金10万元。订约后,甲方于2006年9月8日支付了定金。后来,由于乙公司计划不周不能履行合同,为此,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8万元,定金双倍返还20万元,乙方不同意,双方发生纠纷,甲公司向人民法院诉讼。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快考试在线搜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