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地球表层的一个系统层次,整体的土地具有高一级的组织水平,而构成土地的各自然成分,如气候、地貌、潜水和地表排水条件、岩性、土壤、生物群落等则处于低一级的组织水平,因此,土地研究必然涉及两个组织水平。土地的经济利用特征,可视为另一级组织水平,这样,土地科学实际上接触三级组织水平。
土地与土壤是两个不同的,不应相互混淆的概念。尽管早在19世纪初,B.B.道库恰耶夫就已指出土壤是自然界的一面镜子,但它仍不能与土地概念等同。因为从发生学观点看,气候、地貌、母质、生物等,是土壤形成的因子,土壤只是反映了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并且只是这些因素相互作用的特征产物。土地则是在一定地段内把全部自然因素(包括土壤在内)作为它本身的组成部分,并通过这些成分的相互作用构成一个整体,从而具有综合自然特征。土壤是组成土地的一个重要成分。在地势平坦的耕地上,土壤在土地组成中具有极显著的作用;但在许多情况下,如地貌复杂的山地、丘陵以及草原、森林等非耕地情况下,地貌、岩性、植被等因素的作用,以及人类对生产的影响,都将超过土壤因素。对农业生产而言,土壤和土地都有肥力特征,但土壤肥力只涉及作物生长所需要的养分和水分,而土地肥力除包括土壤肥力外,还包括气候肥力——光、热、湿度、空气,以及生物肥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