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享有的印花税、增值税优惠做出了具体规定:
①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单选题)
根据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A13%
B14%
C15%
D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