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造林目的生态公益林强调最大程度地发挥森林的防护作用和观赏价值,应营造混交林;用材林要求将木材收益与生态效益很好地结合起来,所以用材林只要条件允许应尽量多造混交林。果用经济林要求树冠充分见光,一般不宜混交(除非是短期混交)。
(2)立地条件特殊的造林地,如沙荒地、盐碱地、水湿地、高寒山区或极端贫瘠的地方,只有少数树种能够适应,一般不适合营造混交林。
(3)树种特性某些树种直干性强,生长稳定,天然整枝能力良好,单产高,甚至在稀植的条件下,这些优良特性也能表现得很突出,对这类树种可营造纯林,也可营造混交林;有些树种造纯林容易发生虫害(如马尾松、
檫树等),还有一些阔叶树种造纯林树木多分杈、干形较差,则应混交造林,特别应营造针、阔混交林。
(4)经营条件对人工林实行集约经营,经常采取中耕除草、施肥、灌水、防治病虫害及其它抚育管理等措施,
不一定要通过树种混交来达到营造目的,可以多造些纯林。但必须注意,生长再好的纯林,其综合效益是不能与混交林相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