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根据有关规定,下列关于减刑、假释的做法,不正确的有:()
A甲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有重大立功表现,法院一次给予减刑4年
B乙被判处无期徒刑,执行期间因有重大立功表现,获准减刑,减为14年有期徒刑
C丙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因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后被减为25年有期徒刑
D丁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在服刑期间悔改表现突出,法院一次给予减刑3年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我国的减刑制度,应注意《刑法修正案(八)》的修改和相关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规定,有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如果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1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得超过2年。该规定第7条规定,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服刑2年后可以减刑,确有悔改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20年以上22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50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