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象:
①发电机、变压器、线路电流、电压、功率的指示周期性地剧烈摆动;
②发电机、变压器有不正常的周期性轰鸣声;
③发电机强励装置一般会反复动作;
④照明忽明忽暗;
⑤电气系统送电端频率升高,受电端频率降低并有摆动;
2)处理:
①不待调度命令,立即增加发电机无功,提高系统电压(调节器柜在“自动”方式时不应调整励磁);
②当频率升高,不待调度命令立即减少发电机有功,降低频率,直到振荡消失或降到49.5Hz;
③当频率降低时,应增加发电机的有功负荷,发电机定子电流按事故过负荷规定进行监视;
④经上述处理,三分钟内振荡仍未消失,应立即汇报中调,听候处理;
⑤系统振荡过程中应停止系统的倒闸操作,并注意厂用电的安全;
⑥检查6kV快切装置有无“等待复归”及“告警”信号,并将其复归;
⑦系统振荡消除后应立即调整发电机有功、无功负荷、使系统恢复正常运行,并通知各岗位人员对辅机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