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强制执行的行为违法。
法律依据: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能越权自行强制执行。
(简答题)
2002年12月初,村民杜某无证采伐自己责任山上的松树15棵,砍伐同村村民张某责任山上的松树5棵。案发后,县林业局对杜某做出行政处罚:对其采伐责任山上的树木的行为定性为滥伐,责令补种树木75棵,并处滥伐林木价值2倍的罚款;对其采伐他人责任山上的树木的行为定性为盗伐,责令补种树木50棵,没收所盗伐的林木,并处盗伐林木价值3倍的罚款,两项共计罚款1800元。此后县林业局多次要杜某交清罚款,但杜某态度蛮横拒不缴纳。县林业局组织执法人员上门强制执行,牵走杜某家中肥猪一头,抬走杜家的电视机等物品,杜某不服,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县林业局强制执行的行为合法吗?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判断题)
农村村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木竹,不申请采伐许可证。
(简答题)
某固定标准地分别于1990年,2000年测得(期间未采伐):M(1990)=155m3;M(2000)=168m3;M枯 =12m3,试计算毛生长量和纯生长量。
(简答题)
某农贸公司于2004年11月以更新采伐果树为由,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但林业局未予答复。2005年5月22日,该公司再次提出申请,要求对110亩果树更新,林业局同意其更新申请,并于同年5月30日决定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但没有结果。2005年10月15日,经村民委员会同意,该公司又就上述申请事项向林业主管部门递交了采伐林木申请书,同时还填写了采伐林木申请表。同年11月16日,林业主管部门经审核上述材料,签署了同意颁发许可证的意见,11月22日向该公司颁发了林木采伐许可证。至此,农贸公司花了一年的时间才获得采伐许可。该公司遂诉至法院,认为林业主管部门在收到其要求颁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申请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答复,属于行政违法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要求法院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此案该如何处理,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多选题)
制定年森林采伐限额应坚持的原则有()。
(判断题)
国务院批准的森林采伐限额,每5年核定一次。
(单选题)
在确定年采伐量时,应遵循合理经营、合理利用、长期经营、()的原则。
(单选题)
国务院批准的年森林采伐限额每核定一次的年限为()。
(填空题)
按林况计算年伐量是一种特殊形式。列入按林况计算的采伐对象,并不考虑是否达到()。
(单选题)
某经营单位马尾松大径材经营类型,主伐年龄为55年,要求当年采伐当年更新,则其轮伐期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