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重心的转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作出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上来的号召。此后,各级政府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现了政府职能重心的根本转变。
(二)职能方式的理顺。
(1)理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上级地方政府与下级地方政府之间的职能关系。
(2)理顺政企关系。
(3)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4)理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5)理顺政府内部各职能部门的关系。
(三)职能关系的转变。
(1)由运用行政手段为主向运用经济手段为主,并将经济手段与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结合起来。
(2)由微观管理、直接管理为主,转向宏观管理、间接管理为主。
(3)由重计划、排斥市场转向以市场为主,计划与市场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