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胃的目的:
(1)彻底清除自服或误服的毒物(含精神科药物,如氯氮平、氯丙嗪等);
(2)排空胃内食物残渣为切除术作准备;
(3)对毒物(含精神科药物)进行鉴定;
(4)对肿瘤进行细胞学分析等。洗胃是抢救服毒者生命的关键。
一般服毒者,除吞服腐蚀剂(强酸、强碱等)者外,一律要在6小时内迅内迅速、彻底洗胃,超过6小时以上者,也要争取尽可能洗胃。
洗胃的注意事项:
(1)对于急性中毒者,应从速采用口服催吐法,减少毒物吸
(2)毒物不明时,应抽取胃内容物,及时送检,同时选用温或生理盐水洗胃,毒物性质明确后,再采用对抗剂洗胃。
(3)强腐蚀性毒物中毒时,禁止洗胃,并按医嘱给予药物及性对抗剂,如牛奶、蛋清、米汤、豆浆等保护胃粘膜。
(4)昏迷患者洗胃时,采用去枕平卧,头偏向一侧,防止分误吸,而引起窒息。
(5)严格掌握每次的灌洗量,即300毫升-500毫升。
(6)洗胃中密切观察病情变化,配合抢救。若出现腹痛或吸液性液体、血压下降等症状,立即停止洗胃,并通知医师,及时处理。
(7)幽门梗阻患者,应饭后4小时-6小时或空腹时洗胃,录胃内瀦流量。
(8)电动吸引器洗胃时,应保持吸引器通畅,不漏气,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