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旋律紧凑优美,情绪明朗乐观,充满了抒情温暖的感觉;
(2)结构匀称严谨,乐思发展清晰,有高度的形式美;
(3)以主调音乐为主,和声多采用基本七和弦和三和弦,常用分解和弦式伴奏。主调音乐的和声进行采用“主—下属—属—主”功能性序进,调式鲜明、终止式及分段清楚;
(4)广泛应用奏鸣曲式和奏鸣套曲的原则;
(5)在音乐内容的表现上,崇尚对自然景物的描写;
(6)古典主义时期的器乐作品多是纯音乐性质的,注重表达音乐自身的魅力,强调音乐本体给人们带来的各种感受、感觉和情绪变化,不直接表现音乐以外的世界,把解释音乐的权利交给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