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戊五人准备以募集方式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股本为9000万元。甲出资550万元,乙出资650万元,丙出资750万元,丁出资850万元。根据《公司法》规定,戊的出资至少应当是()。
A250万元
B350万元
C450万元
D6200万元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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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成立一个合伙企业,约定委托甲和乙负责执行合伙事务,那么下列说法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多选题)
甲对乙享有60万元债权,丙、丁分别与甲签订保证合同,但未约定保证责任的范围和方式。戊以价值30万元的房屋为乙向甲设定抵押并办理了登记。下列关于丙、丁、戊关系的表述何者正确()
(多选题)
甲公司是一个以健身、娱乐为主的大型集团公司,乙公司为甲公司的分公司,丙公司为申公司的子公司,丁公司为甲公司和戊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现乙公司在某一执行案件中成为被执行人,但乙公司已无力清偿债务,执行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符合法律规定?()
(单选题)
甲、乙、丙、丁四人合伙经营汽车运输业务,丙又介绍其弟戊参加合伙,甲、丁同意,乙不同意,戊以多数同意而驾车运营,后因发生事故,造成5000元损失,戊主张每人承担1000元,诉至法院,法院应如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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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收藏的一个汉代玉佩丢失,被乙拾得。后乙以市价出卖给不知情的丙,丙交给丁古董店保管,丁交给最信任的雇员戊收藏。关于甲的权利,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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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对乙公司负担200万元债务,于2009年3月1日到期。甲公司以自有的价值100万元的房屋设立抵押担保,办理了抵押登记。丙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未约定保证方式,亦未约定保证期间。宗某以价值200万元的房屋设立抵押担保,办理了抵押登记。未约定丙公司、宗某承担担保责任的份额与顺序。假设:2009年1月1日,乙公司将对甲公司的200万元债权转让给戊公司,并立即通知了甲公司,丙公司、宗某对此不知情。后甲公司不对戊公司履行到期的200万元债务,戊公司对甲公司的房屋行使抵押权清偿100万元后,关于2009年4月1日戊公司可以行使的权利,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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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甲、乙、丙、丁共同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丙以下列哪一理由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法院应予受理?()
(多选题)
甲向乙借款5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分别找到友人丙、丁、戊、己,他们各自作出以下表示,其中哪些构成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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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向乙借款5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分别找到友人丙、丁、戊、寅,他们各自作出以下表示,其中哪些构成保证?()